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0-05-13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对呼伦贝尔市农牧领域评标专家和专家库进一步优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按照国家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63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9〕43号)、《呼伦贝尔市综合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农牧领域评标专家,入选呼伦贝尔市农牧领域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三)熟悉农牧领域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业政策;

(四)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独立地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稀缺专业可放宽至七十周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家的申请和资格认定:

(一)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以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已退休且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已退休且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所在应聘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需要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中评审专家注册与登录”注册参与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报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组织进行相关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评标专家证书,纳入自治区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呼伦贝尔市农牧领域评标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到刑事处罚;

(三)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四)旗、市农牧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踊跃报名,本次属补录专家库,原符合条件专家不需重报,对于已选专家库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我局会直接予以剔除。报名截止日期至2020年5月29日,谢谢配合。 

 

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