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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4

政策解读:《扎兰屯市2019年度生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关于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等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了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实现家门口脱贫。

扎兰屯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扎实做好全市生态补偿脱贫工作,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坚决执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通过实施选聘生态护林员、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切实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修复与林业产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共赢。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林业产业带动扶贫工作,以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依据,统筹兼顾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和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防治区域,设立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在贫困村安排生态护林员,让生活在生态脆弱地区、搬不走的、有劳动能力、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领取工资性收入。2019年,使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6万元,在全市14个乡镇、街道建档,130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八类人员除外)选聘生态护林员480人,每户1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480户、153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每人(户)年度3200元,人均增收1000元。坚持强化“市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管护员上岗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通过成吉思汗苗圃和2个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业产业,带动200户贫困户增收致富。坚持生态保护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争取将各林场已垦林地中符合政策规定的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

四、《实施方案》的最新政策亮点是什么?

将生态保护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制定生态扶贫政策,使贫困人口增提升生态保护意识,又能实现家门口创收。

五、如何保障政策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把林业生态脱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沟通对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作,积极主动与项目实施乡镇对接,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共同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宣传、规划、实施,统筹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形成共商共促生态扶贫工作合力。及时收集汇总上报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2019年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开展选聘工作,将选聘各类档案上报市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林草局)。

(三)层层落实责任。将生态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任务进行项目化、责任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把生态扶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生态扶贫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坚持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生态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统筹做好组织实施、日常调度、跟踪检查工作,对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将工作情况作为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严肃追责,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确保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对生态扶贫资金监管实行“零容忍”,完善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审计、检查、约谈力度,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利益。


政策文件:扎兰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2019年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危房改造等实施方案的通知